市長如何運用人工智慧提升公共安全標準
市長們可運用人工智慧提升公共安全標準。更完善的記錄、更迅速的通報、更高的透明度。了解人工智慧如何革新警務運作。
隨著執法部門對提高執法透明度與問責制的迫切需求,以及希望收集警員執勤行為與互動過程的客觀證據,執法單位配備隨身攝影機(BWC)的規模已大幅增加。因此,若要在法庭程序中使用隨身攝影機的錄影,可驗證的數位證據在當今的法律環境中至關重要。
這些裝置由執勤警員佩戴,用以記錄與民眾、嫌疑人及受害者的互動,能直接呈現事件發生時的視聽畫面。它們能完整且客觀地記錄事件經過,不遺漏任何細節,使法院和警方得以清楚掌握事件全貌。
與任何實體或數位證據一樣,隨身攝影機(BWC)影像及相關證據的擷取、儲存與使用方式——特別是在製作警員事件報告時——對於法律程序至關重要。 警員在事件報告中出現的疏漏、無法解釋的增刪內容等不一致之處,以及對視訊證據安全儲存與處理的疑慮,皆可能嚴重影響訴訟案件的完整性。若缺乏有效的數位管理,檢方能否提出明確無誤的證據,恐將面臨風險。
正如實體證據需要清晰且準確的證據保管鏈,數位證據亦然——從蒐集、記錄、儲存、資料傳輸、報告版本控制,直至最終在法庭上呈示,檢方必須證明該證據未經任何篡改。證據保管鏈(亦稱證據鏈)「是一項關鍵的程序性保障措施,旨在確保所有在法庭上呈示的實體及數位證據均未受污染且未被篡改。」
就隨身攝錄器而言,控辯雙方均須確信,該裝置的影音錄製內容已無任何干擾地轉移至數位證據管理系統(DEMS)。該系統應對錄製內容進行登錄、加註時間戳記,並透過嚴格的存取控制協議防止其遭篡改。
簡要檢視社交媒體上的隨身攝影機(BWC)影像即可發現,雖然錄製了許多細節,但在警員執勤期間,攝影機的拍攝角度與範圍可能受到限制,導致事件中的關鍵環節可能未被捕捉。因此,為了使起訴成功,涉案警員必須提交能佐證影片內容的報告,並可靠地填補敘述中的任何空白。
警員就該事件所撰寫的報告必須清晰簡明,並附有視頻證據。務必將每份報告的不同版本進行登錄並妥善保存,且絕不容許任何未經記錄的存取或修改行為。
在法庭環境中,檢方與辯方均有權查閱警員報告的所有版本及錄影畫面(以及其他證據)。 警員針對事件撰寫報告、提交給巡邏主管審閱,並在必要時收到主管附有意見及修改要求的回覆,此乃標準作業程序。在將最終報告連同佐證影片提交給檢方之前,針對同一案件準備多份報告版本,此做法完全合乎常理。
若辯護律師質疑為何某些資訊未列入最終報告,他們依法有權查閱較早的版本。若無法提供,檢方將面臨一個問題,即其案件存在無法解釋的漏洞,而這正是本案檢方及相關執法機關所面臨的風險之一。 缺失的資訊未必直接與本案相關,但可能使辯方對報告的準確性產生合理懷疑,並據此要求將該報告排除於審理程序之外。
證據完整性出現缺失的後果包括:因證據不足導致案件被駁回,可能使罪犯重返社會,以及浪費警方和地方檢察官投入案件的時間。無論是刑事或民事案件,在法庭上製造疑點,是辯護方用以影響司法裁決的核心策略。
因此,數位證據的可信度至關重要。法官會依據多項標準來審理案件,包括但不限於證據的品質、呈示方式,以及他們對證據真實性與可靠性的信心。證據中的矛盾之處可能會不公平地使一方處於不利地位,並迫使法官排除相關證據。
其他後果可能包括上訴程序拖延,因為辯護方試圖推翻他們認為不當的定罪。此外,若警方或市政府未能向被告提供所有用於構建指控的數位報告,也可能面臨訴訟,進而可能被指控「侵犯被告為自我辯護而查閱所有證據的權利」。
倘若證據管理不善成為常態,各城鎮或城市等利害關係人可能會對其警隊失去信心。可能的後果包括微觀管理加劇,以及實施更多內部治理與合規程序,這可能導致警員長時間無法上街執勤。這也可能使他們感到自己正受到監視。
媒體監督的加強也構成了一種風險,這不僅會損害警方的聲譽,更會導致民眾對司法體系的信心喪失。媒體若經常著重報導針對執法機關的法庭案件所產生的負面結果,便可能助長對警員的負面情緒。
正如辯護律師會質疑隨身錄影機(BWC)及其相關證據,以找出瑕疵並將其排除在外;檢方同樣也更加重視數位證據的可靠性。有時檢方可能會決定不繼續起訴某案,因為執法機關缺乏可驗證的數位證據鏈,導致案件失敗的可能性過高。
當今的科技使得撰寫與修訂報告,以及徵集案件相關人員的意見變得更加容易。雖然科技簡化了流程,但若數位證據管理流程中缺乏嚴格的監督與監控,也容易導致關鍵證據被遺漏。 這絕非易事。儘管全美各地在證據保管鏈管理的基本原則上大致一致,但在管理數位證據鏈(包括數位生成的隨身攝影機報告)方面,各州乃至各縣的具體規範與程序仍存在差異。仔細調整並客製化所採用的解決方案,是滿足執法機關治理標準的關鍵。
若設定得當,數位證據管理系統將監控所有被擷取及儲存的證據,確保嚴格遵守相關合規程序。該系統能迅速識別問題,並提醒執法人員在案件進入法庭前,及時處理證據保管鏈中的問題。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將能自信地在法庭上提起公訴,因為數位證據保管鏈足以經受最嚴格的審查,所呈交的證據將難以被質疑。
這打亂了刑事辯護律師的常見策略——他們通常會仔細審查證物保管鏈,尋找任何異常或矛盾之處。將隨身攝影機的錄影與警員報告進行比對,往往是最容易發現差異的方法;唯有當檢方能出示報告的所有版本(從初稿到最終稿),並提供所有更新與修改的時間軸,才能反駁這些差異。
因此,版本控制是 DEMS 的關鍵環節,因為對報告的任何新增或修改都必須記錄在案,且不得刪除原始文件。 舉例而言,DEMS 系統會記錄視訊證據的擷取時間、下載至部門資料庫的時間、警員存取的時間、其操作內容(撰寫或編輯報告),以及其他曾存取該檔案的人員。即使文件僅進行簡單的語法修改,所有內容都必須自動記錄並安全儲存,以便日後因任何原因需要時,都能查閱該報告及其所有早期版本。
這項技術旨在確保數位證據具備完全的可視性與透明度,絕不留有任何疏漏。若有人試圖「篡改」證據或報告以謀求定罪或無罪判決,系統將自動記錄該人員及其修改內容,檢方與辯方只需輕點按鈕即可調閱相關紀錄。在透明度至關重要的時代,一套設計完善且量身訂製的數位證據管理系統(DEMS),能保護執法人員、其所屬部門以及嫌疑人,免受任何可能影響審判公正性的不當行為所害。
在日益數位化的世界中,確保數位證據鏈的完整性,取決於一套安全可靠的數位證據管理系統(DEMS),該系統須依照執法機關嚴格的合規與治理流程設計。每起事件的錄影資料,必須透過同步擷取元資料與 GPS 座標,並與影像片段一併保存,以驗證其真實性。 同時,無論版本數量為何,警員的書面報告都必須儲存並與影片建立關聯。所有資料均須保持原始狀態、防止遭篡改,並能證明其準確反映事件經過。
所有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從事件發生之時到法庭呈堂為止,一條可驗證且無斷點的數位證據鏈。由於訴訟程序可能延宕,因此執法人員的書面報告必須詳盡到足以在當下及數年後仍能被法庭採納。 透過人工智慧強化監督的有效版本控制,將有助於更完善、更客觀的案件準備(以及更優質的書面報告),使法律證據開示程序對所有當事方而言更簡便、更迅速且更可靠,無論案件何時或以何種頻率在法庭上審理。
此外,執法機關務必與法律顧問共同制定並定期檢討其證據鏈政策與程序,以確保其隨身攝影機報告符合所有相關且適用的證據法規定。
數位證據鏈的完整生命週期還包括對人員進行正確使用設備的培訓,特別是在人工智慧輔助的情況下——雖然人工智慧能簡化流程,但不應因此鼓勵使用者走捷徑。所有資訊必須儲存於符合刑事司法資訊服務(CJIS)流程及資料保留政策的數位證據管理系統(DEMS)中,並受基於角色的存取控制機制管理,該機制會記錄每位使用者的存取行為與活動。
DEMS 系統能以可驗證且透明的方式,有效管理來自隨身攝像頭(BWC)的直接(影片)與間接(報告)證據。這對於促進刑事司法體系的公平性、問責制及公眾信任至關重要。嚴格遵循最佳證據管理實務——包括自動化版本控制——將有助於提升執法透明度及確保起訴公平性,使證據的可靠性與權威性幾乎無法受到質疑。
本文最初發表於 Officer.com: https://www.officer.com/on-the-street/body-cameras/article/55289821/clipr-chain-of-custody-for-body-worn-camera-reports
陳漢弗萊是 CLIPr, 這是一家致力於打擊犯罪的生成式人工智慧新創公司,透過自動生成警方報告初稿,讓警員能將更多時間投入街頭執法,而非耗費在辦公桌前的文書作業上。在加入 CLIPr 之前,陳漢弗萊曾擔任亞馬遜電腦視覺 API 的關鍵專案負責人,並曾任 VidMob 的首席產品官。此外,在 Verizon Wireless 推出 4G LTE 網路期間,他也曾領導該公司的「新技術」部門。 陳目前擔任 Noom、DialPad、GrayMeta 及 VidMob 的顧問委員會成員。他始終懷抱著推動創新且具意義之事的熱情。陳擁有麻省理工學院(MIT)學士學位及哈佛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學位。